嚴管夾萬財物 值日官需孭飛

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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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06年在北角警署偷竊保釋金被判囚。
「貪警」警署報案室涉偷保釋金,令警隊高層大為震怒,據資深警官透露,警隊有嚴謹管理制度,確保夾萬內保管的物品不失,報案室夾萬鎖匙由值日官保管,絕對不會交他人代管,因為若夾萬物品失竊,值日官需「孭飛」承擔責任。每更值日官接管鎖匙前,必點算清楚夾萬內的物件,尤其會數清存放的現金,並簽名作實。警署負責行政支援督察亦會突擊抽查夾萬,故發生夾萬失竊情況極少,一旦「失金」定必被自己人揭發。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灣仔屬商業區,該區警署處理不少商業罪案,疑犯繳交的保釋金動輒「一百幾十萬」,報案室夾萬放大量現金也不出奇,且會存放貴重的證物,如名貴珠寶贓物,故誘惑很大,只有值日官才有夾萬鎖匙,要避免監守自盜,必須留意其欠債及心理狀況,不要讓「有問題」警員擔任。
陸又指,保釋金必須是現金,若疑犯獲批准保釋候查,時間有長有短,保釋金留在報案室夾萬逾一年亦有可能。疑犯被檢控,保釋金會移交法庭變擔保金。為免夾萬保釋金被盜,警方需檢討保管制度,如夾萬設雙重保安,必須兩個人才可開啟。
一四年一月,一名男警長為還賭債,在八鄉警署報案室偷竊七萬二千六百元保釋金,被判入獄十二周。○六年九至十一月,駐守北角警署的高級督察盜取警署內近廿九萬元保釋金,作供樓及賭本,終被判囚二十個月。○四至○五年間,一名駐守旺角警署行動支援小組的男警為還逾廿萬元賭債,偷約四十三萬元保釋金,終判囚十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