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上網容易Cut單難 有市民被索4千蚊

201605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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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寬頻計劃的用戶即使轉用1000M計劃,都可能感受不同明顯分別。(陳德賢攝)
2014年曾有青年想終止寬頻上網合約,卻因解約手續繁複,在憤怒下持刀闖入寬頻公司。寬頻用戶「Cut單」困難引起社會關注,消委會提到,如客戶希望在某指定日期終止服務,有關指示需在該日期最少30日前作出,惟「有線寬頻」、「網上行」、「SmarTone」及「3家居寬頻」,卻限制通知期不可超過60至90日,限制客戶預早指示終止服務。
其中「香港寬頻」雖可在網上索取表格,但需進入客戶的網上帳戶處理;「有線寬頻」、「網上行」及「3家居寬頻」的終止服務申請,必需以指定表格遞交。而終止服務後,用戶需在14至30日交還所有器材,逾期會有罰款,3間網絡營辦商的上門收取器材收費,由50港元至400港元不等。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有投訴人搬屋後,原先營辦商未能在新屋提供服務,建議投訴人中止合約服務,但就要求投訴人繳還約4000港元,包括1500港元裝修費,1900港元迎新禮物費及574港元取消合約費,認為收費不合理。
另消費者如搬遷,即使寬頻服務合約未期滿,仍需繼續履行合約,多間營辦商會收取280至1500港元搬遷費,以「3家居寬頻」收費最高,只可豁免收費1次。
消委會又提到,寬頻服務計劃所聲稱的網絡速度或頻寬,僅適用於用戶家中牆身插座與所住大廈機樓之間一小段,但受大廈機樓外的網絡所限,100M寬頻計劃的用戶,即使轉用1000M計劃,都可能感受不同明顯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