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阿婆廿萬 戴警證女子稱為國家做嘢

201605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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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献娣被控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朱棨新攝)
報稱任酒店管房的30歲女子曾献娣涉於去年7月,兩度佩戴香港警方的委任證,到一名八旬老婦家中騙取廿萬港元,事後被控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討論處理被告早前錄取的會面紀錄是否可以呈堂。
辯方庭上透露,被告在案發時亦被騙,有騙徒給予被告涉案假證件,叫被告到本案事主的住所收錢。而拘捕被告的高級警員陳耀鴻在庭上稱,被告被捕後稱「我上嚟收錢係為國家做嘢」。
案情指,女事主黃安爵(82歲)去年中收到自稱中聯辦職員的來電,指事主持有的中國銀行戶口涉及內地一連串欺詐案,之後電話不斷轉駁到自稱警官、公安局人員和其他官員等接聽。事主向電話另一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回鄉證號碼和戶口結餘等資料。
其中一名自稱「劉警官」的人士,於去年7月24日指事主若要表示清白,需交出廿萬港元,「劉」並指將有一名廉政公署人員,前往事主的跑馬地住所收錢。被告同日到事主住所收錢,並佩戴香港警方的委任證,被告自稱「許詠瑩」,要求事主簽署一份偽造的「資金監管保證單」。
惟事主付款後開始懷疑被騙,遂報警。被告於同月29日再到事主住所收取騙款時,警方在現場附近監視,並要事主把警方預先準備好的兩個公文袋交給被告,警方隨後拘捕被告。警方調查發現,被告之前收取廿萬港元當天,已把其中19.5萬港元折算成人民幣匯款到內地。
案件下午續審,並播出被告被捕後的錄影會面。被告聲稱於去年5月,收到自稱速遞公司電話,查問被告是否由內地福建寄件至澳門,懷疑她的資料被盜用,並把轉駁至聲稱的內地公安局。公安局則指被告涉及跨國洗黑錢騙案,涉款約260萬港元,「令好多人跳樓死咗」。被告大驚下,共向對方支付約200萬港元。被告事後要每天致電到指定電話「匯報」,而對方稍後指國家有任務交給被告,要她幫手「送文件」,惟被告指多番收到傳真文件後,對方又聲稱只是測試,着她撕爛文件。
此外,被告又透過電話應用程式收到對方傳送來的檔案,是香港警方委任證,對方聲稱已獲香港警務處處長批准,要被告印製出來,在送文件時使用。被告按對方指示,到本案事主住所收錢,被告並按吩咐安撫事主:「如果你清白,會還番啲錢畀你」,之後被告把收取的20萬港元其中的19.5萬港元匯至內地。被告依指示第二次到事主住所,但收取文件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