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海一居發展商求中止批示被駁回

201606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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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購買了海一居樓花的小業主,早前曾發起遊行。(資料圖片)
海一居地皮因25年臨時批租期屆滿,批給宣告失效,海一居發展商保利達洋行向中級法院提出保全程序,再度被駁回,是繼今年2月請求行政法院勒令行政長官延長批給合同期5年後的第二場敗仗。
中級法院指出,海一居地皮批給宣告失效,是屬於過期失效,只取決於時間的流逝,而非取決於權利人有否過錯,導致土地批給失效的重要因素是合同和法律規定的25年最高期限已屆滿的客觀事實。而特首的批示僅具單純宣告性,沒有任何積極內容,不屬於可被中止的行政行為,有關批示亦不會對保利達洋行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因保利達洋行一旦司法上訴勝訴,仍可通過賠償彌補損失。
保利達洋行昨曾發稿指,公司同時提出其他法律訴訟,包括向行政法院提出一項主案訴訟,及向中級法院提出一項平常上訴,法院仍在審理中,保利達洋行強調駁回保全程序不影響主案訴訟及平常上訴。
保利達洋行較早前向行政法院提出,勒令特區政府延長海一居土地批給及利用期的保全程序,但被駁回。今次向中級法院提出的保全程序,則是要求中止特首批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