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鈞滿醉駕 判100小時社服令停牌2年

201606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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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鈞滿因醉駕,今日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陳章存攝)
屢次涉及交通事故的無綫藝人羅鈞滿,今年3月底被《東網》率先報道再涉醉駕,他早前承認控罪,今在觀塘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停牌兩年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裁判官判刑時指,感化報告認為羅適合社服令,而羅求情時亦稱好後悔,承諾不會再犯。
羅鈞滿離開法庭時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冀可參與無償工作回饋社會,而事發後都已不敢駕車。被問及之前有否做心理準備要坐監時,羅稱有做過最壞打算,「我都知呢個刑罰可能去到監禁」。至於會否怕無綫與他終止合約,羅表示,公司會先留意判決,而他亦明白相關合約條款,但會承擔後果。
控罪指,32歲的羅鈞滿於今年3月26日凌晨近4時,駕駛私家車途徑九龍太子道東時遇警方路障被揭發涉醉駕,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錄得62微克,回到黃大仙警署吹大機則72微克,超過上限22微克。裁判官曾揚言,被告超標三倍,根據案例「坐得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