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線:店主賣家貓 網友以為違法網絡公審

2016070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網友以為賣家貓後代屬違法,將女店主拍照及放到網上公審。
「各位朋友請留意,有人賣貓,見到請影相報警」,「無牌鬧市販賣動物!」近日網上群情洶湧,直指上水一家服飾店東主兼營賣貓生意,又指販賣家貓行為不可縱容,要求一眾街坊放蛇、錄音、影相搜查證據並報警,且在網絡對店主進行公審。東網記者前往了解,店主聲稱售賣的是自家貓所生,並無違法。店主兒子亦在網上希望眾人了解清楚事件,勿盲目陷好人於不義。
被指賣貓的店舖位於上水石湖墟一家服飾店,根據facebook被人上載的相片顯示,一名女店主在店內放有一個貓籠,內有貓仔,而她當持正手抱另一隻貓仔,貼文人士指「上水賣貓」,又留言向網友查詢應否致電愛護動物協會跟進,之後有網友致電愛協,亦有網友指要報漁護署。
東網記者以顧客身份到該店了解,當時店內放有一個鐵籠,內有3隻貓仔,女店主稱3隻貓仔是自家貓兒所生,每隻售價為100港元,「都唔係用嚟賺錢,賣唔出咪自己養番囉。」至於貓仔有否植入晶片,她稱:「無架,放喺屋企都唔係帶出街。」之後,3隻貓仔已被愛貓人士賣走。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所有動物售賣商必須領有由漁護署簽發的「動物售賣商牌照」,並遵守發牌條件及營業守則,違者最高罰款2000港元,但在現行法例下,售賣自養的寵物及其後代可獲豁免牌照要求,該署曾派員到有關店鋪巡查,現場沒有發現貓隻,會繼續留意情況。
東網之後再前往店舖找女店主,女店主對被人拍照及放上facebook而大為擔憂,指自己已無賣貓,並不願接受訪問。其兒子則在網上大吐苦水:「我阿媽係一個貓奴,並唔係用貓賺錢的人,佢每個月餵屋企啲貓同流浪貓,都洗幾千蚊,每日都有魚食,隻隻貓B斷咗奶先畀人領養,如果係賺錢點回本?」
至於賣貓一事,他稱,「由於附近好多流浪貓,有部分流浪貓會定期入屋生B,生完可以收養的話,佢都盡量養,唔得佢先搵人要,但有時啲貓B絕育唔切,所以先會生B。因為係咁,有時會有好多貓B,佢自己照顧唔晒先喺舖頭搵人要。 」
而收取100港元費用,他解釋:「之前佢係免費送貓出去,但佢發現有啲阿叔拎咗啲貓返屋企煮,先至象徵式收$100領養,如果你們有喺群貓會領養過貓都知,群貓會會收$500領養費。」最後,他希望網友或愛貓人士,勿在未清楚事件前就影相放上網,「批鬥人之前問清楚,唔好陷好人於不義!」
女店主兒子之後向東網補充,明白網友是關心貓貓,「近年有很多虐貓個案,亦有聽聞繁殖場不人道對待動物,所以有人杯弓蛇影都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