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浮屍案 遭唱衰女生上訴得直減刑一年

201607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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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真儀減刑上訴得直,監禁刑期由7年減至6年。(資料圖片)
15歲少年曾明斯疑因「唱衰」同齡女生淫亂,而遭自稱是女生的男友涉嫌糾黨虐打,更被拋落海喪命,最終浮屍將軍澳海面,疑遭「唱衰」的女生歐陽真儀因改認誤殺罪及轉做污點證人,最終被判囚7年。她早前提出減刑上訴,上訴庭今判其上訴得直,將她的監禁刑期由7年減至6年。
上訴庭指,原審高院暫委法官麥明康已真確列出歐陽真儀的求情理由,特別是她當時是受制於同案被告,即其男友黎俊文才繼續參與這次殺人事件,但麥明康仍採用監禁14年為量刑基準,是判刑過重,上訴庭改以監禁12年為量刑基準,與原審時一樣給予歐陽真儀一半的減刑,故改判監禁6年。
案中涉及虐打的三名男被告包括黎俊文,最終在高院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