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雙方不滿結果齊提上訴

201607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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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右)與太太許步明(左)今到庭旁聽。(蕭毅攝)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於2011年任立法會議員時,被指與妻許步明聯署發電郵,誹謗其女兒所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子女作弊,2014年於高等法院被裁定誹謗成立,當時陪審團裁定涉案的5封電郵及一份會議摘要,全部均屬誹謗,而當中兩封電郵雖屬誹謗但無惡意。原審法官去年接納陳茂波夫婦以維護校譽作抗辯,裁定他們發布該兩封電郵時受免責特權保障,但維持賠償金額23萬港元。
原告盧氏一家認為陳氏夫婦不應受免責特權保障,陳氏夫婦亦不服陪審團的裁決,上訴庭今開庭審理雙方的上訴。盧光漢、其妻黃惠君及女兒盧亮臻,陳茂波、其妻許步明及其兒子陳天行均有到庭旁聽。陳茂波亦向東網表示,他請了半天假,特別來法庭支持太太,他不評論對上訴有否信心。
代表原告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陳詞指,發布資訊者與接收者事前需存在關係,發布者與接收者需有共同及合理利益,並期望接收者對事情做出有意義貢獻,發布者才可因而享有免責特權。
麥高義又指,許步明未有事先核實,便從女兒在學校聽聞盧氏兄妹作弊的謠言散播,她與陳茂波在2011年12月1日發布首封涉案電郵之前,甚至跟傳閱電郵的家長並不相識。陳氏夫婦有權向校長或學校管理層投訴,但他們不應該向不相識的家長散播謠言,他們發電郵時甚至誤以為其中一位接收電郵的前任家教會主席仍然在任。
麥高義下午繼續陳詞,他指陳氏夫婦抗辯時雖稱與學校及家長有共同利益,即同樣為了關注校譽及學術誠信才發放涉案電郵;但麥指出早在他們首次發出涉案電郵之前,校方已經作調查並兩度替盧氏兄妹平反,陪審團裁決結果亦顯示不信納他們的辯解,因此原審法官是錯誤裁定陳氏夫婦發出的兩篇誹謗電郵,可獲免責特權保障。麥未完成陳詞,但預料陳氏夫婦一方將於明日(21日)開始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