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偏遠點工作 外判商涉陰招迫辭職慳遣散費

2016091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不少清潔服務的合約條款,都存灰色地帶。(資料圖片)
再有工友疑因遣散費條例存在漏洞而被剝削!工聯會權益委員會近月接獲兩宗共涉及150人,包括保安及清潔工友等的求助,指被老闆以調職為名,被迫自動辭職以省回遣散費,該兩筆遣散費未計及對沖,總金額高近200萬港元。協助工友、候任立法會勞工界議員陸頌雄批評,現時僱傭條例中的遣散費定義存在灰色地帶,促請港府修訂及帶頭規定中標承辦商,如未能投得新合約,便需發放遣散費予工友,以保障其權益。
工會指現時香港約有45.6萬名工友從事飲食、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等行業,當中大部分的合約條款都存灰色地帶,如不會列明工作地點,工作職位以廣義的英文列明及包涵調職安排;加上2007年曾有公司就工友跨區調職安排,上訴至高等法院獲判勝訴,不少服務外判承辦商便藉此走法律罅。
珍姐和珠姐分別在機管局轄下的承辦外判清潔服務公司,任職機艙清潔員,惟在7月下旬突然被通知公司未能續標,要求另選尖沙咀及太古城等遙遠地點,改做商場清潔,二人表明地點太遠及工作性質有別,未能配合照顧家庭而拒絕,之後她們被要求簽署等待公司自行安排。
她們指,公司幾天後再發信要求她們簽下自動離職信,二人不服拒簽,上月初便收到警告信,指如二人不依公司安排到尖沙咀工作,便當作曠工,有權向她們追討賠償。但珠姐透露,有6名工友隨公司安排調往尖沙咀工作,卻被投閒置散,最終獲公司答允簽下文件自願離職,質疑公司以陰招迫工友辭職省回遣散費。
珍姐和珠姐分別被欠約6000港元及10,000港元遣散費,早前求助勞工處尋求調解無果,決定聯同其他5名工友本月26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陸頌雄稱,今次事件只屬冰山一角,呼籲工友如有類似遭遇應求助工會,又敦促港府修訂遣散費定義,杜絕無良老闆剝削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