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的哥判監半年 向佑上訴兩襲擊罪及刑期
201610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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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佑今日向高院原訟庭上訴,要求推翻兩項襲擊罪的定罪。(龍偉樑攝)
商人向華強幼子向佑,去年9月因不滿的士司機想拒載,涉嫌取出回鄉證以證自己是「向華強個仔」,又稱其父是「全香港最大家族龍頭大佬」,及威嚇對方「去到目的地你就死」,再涉嫌拳打司機。向佑事後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三罪,早前被裁定罪成,判入獄半年,准保釋等候上訴。他今日向高院原訟庭上訴,要求推翻兩項襲擊罪的定罪,和整體6個月監禁的刑期,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判決。
上訴人向佑的代表大律師,主要針對案中事主的證供可靠性作為上訴理據。大律師指,事主與上訴人爭執時,有向上訴人「批㬹」,裁判官應該考慮上訴人是合法自衞的可能性。
此外,大律師亦否認上訴人事發時,有向事主說過自己是「向華強個仔」、「全港最大龍頭家族」等說話,強調上訴人雖然無上訴刑恐定罪,但認為此事與事件嚴重性及刑罰有關。
大律師亦指,上訴人有睡眠窒息症,質疑監獄有沒有醫療儀器處理其狀況;法官因此指示控方向懲教署查詢,獲答覆後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