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星爆股份爭議 股東被家屬入稟討回股份

201610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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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要求高院下令鄺焯祺,將代他們持有的股份轉回原告名下。(資料圖片)
鴻星海鮮酒家的控股公司金瓶實業有限公司,出現股份爭議,持有該公司5.26%股份的鄺焯祺,被指沒有向其家族成員派發紅利,被其部分家族成員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原告要求高院下令鄺焯祺,將代他們持有的股份轉回原告名下,並向鄺追討未收到的紅利。
據公司註冊資料顯示,金瓶實業有限公司旗下經營的食肆包括鴻星海鮮酒家、鴻星、Super Star Group、牛藏、錦丼和鉄板屋。被告鄺焯祺目前持有該公司20萬股股份,佔該公司5.26%股權。
入稟狀透露,7名原告包括被告的兄弟姊妹或其他親人,該公司於1989年創立及開始經營鴻星海鮮酒家時,家人同意由被告一人代他們持有所有股份,而被告以往收到分紅後,會分發給他們。不過,自被告的母親何潔芳於去年1月去世後,被告聲稱何已把名下5000股送給自己;被告又聲稱2015年度每1萬股可得6000港元紅利,但原告事後得知其實是1.2萬港元。原告又聲稱再揭發他們目前獲發的紅利,比應得的為少。
原告指稱,被告擁有該公司3.5萬股,其餘股份均是代他人持有,當中有部分人士已去世或不想參與訴訟,原告因此要求高院下令被告把屬於原告的13.5萬股,轉回原告名下,並向被告追討未收到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