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勤才駕車衝入商場判罰款 官斥撞到一鑊漿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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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勤才今日在觀塘法院認罪,被判罰款、停牌,及需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林伊蘭攝/資料圖片)
中文科補習天王周勤才今年7月駕駛其黑色平治時,先撞向一輛私家車,繼而再剷入樂富廣場,期間平治更如「打保齡球」般撞傷多名途人。周事後被捕,控以不小心駕駛罪,他今日(11日)於觀塘法院認罪,求情稱座駕當時失控,他已盡力減低傷亡。裁判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形容事發現場「撞到一鑊漿」,更導致5人受傷。最終判被告判罰款3000港元、停牌兩個月,並需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61歲被告周勤才,未有報稱職業,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控罪指他在今年7月28日,在黃大仙橫頭磡南道近燈柱位不小心駕駛其私家車。案情指,事發當日約晚上7時許,被告駕駛其平治房車,離開橫頭磡南道的樂富停車場時突然失控,先撞向一輛私家車再「剷」入樂富商場,令5名途人受傷。專家事後檢查被告所駕的平治,並無發現煞車系統有問題,被告被捕後,則聲稱座駕不知何故突然失控。
辯方今日求情指,被告考獲車牌已25年,從沒刑事或交通案底,被告坦認今次駕車時有不小心及欠謹慎之處,但已盡力減低傷亡。而被告家人、補習學校的舊同事和學生都為他撰信求情;另外被告曾就教學的義務工作,而獲民政事務總署嘉許。
身穿筆挺西裝到庭的周勤才,應訊時顯得有點緊張,期間辯方在聆訊時稱呼周做「周Sir」,即遭裁判官更正:「叫佢周生啦」;辯方又指,周患有心臟病,現時已是半退休狀態。周勤才離開法庭時,被問及事發時是否「踩錯油門」,周想了一會後否認,又指現時已很少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