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指修訂現行法例 可達23條立法效果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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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右)接受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左)訪問。(譚敏聰攝)
港獨思潮陰霾揮之不去,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呼聲與日俱增。曾任律政司司長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港府在2003年推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以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觀感是由「冇變有」,做法不理想,認為修訂現有法例達至防止叛國及顛覆國家的目標較為可行。
梁愛詩今日接受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訪問,指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已包含部分涉及23條的罪行,但不及《基本法》要求來得仔細,認為只要修訂部分現行法例,例如《公安條例》及《社團條例》等,同樣可達到23條立法效果,並指每條條例分開討論,市民較容易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