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廢氣排放 歐盟六期標準最快明年實施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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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建議,最快明年可實施歐盟六期排放標準。(資料圖片)
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保障公眾健康,政府一直收緊車輛的燃料及廢氣排放標準。根據諮詢車輛供應商的結果,各主要車輛供應商由2016年9月起均可在本地市場推出歐盟六期型號的私家車和的士,而歐盟六期型號的商用車輛亦可由2017年1月起推出,但設計重量不逾7公噸的巴士和設計重量逾3.5公噸的小型巴士則除外,原因是其主要供應商尚在研發歐盟六期的型號。故環保署建議,最快明年可實施歐盟六期排放標準。
環保署經考慮諮詢所得的意見,現建議歐盟六期排放標準的實施時間表如下,設計重量不逾3.5公噸的輕型車輛,如汽油私家車及的士,其「歐盟6期b診斷系統歐盟6期1」的擬議實施日期是2017年7月1日,小型巴士及貨車則是2018年1月1日;「歐盟6期c診斷系統歐盟6期2」,汽油私家車及的士的擬議實施日期為2019年9月1日,小型巴士及貨車則是2020年9月1日。
至於設計重量逾3.5公噸的重型車輛,如設計重量逾9公噸的巴士及貨車,其「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A/B」的擬議實施日期是2018年1月1日,「歐盟六期診斷系統階段C」則是2019年4月1日。設計重量不逾9公噸的巴士及小型巴士則待本地市場有充裕的歐盟六期車型供應。
環保署會繼續與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供應商合作,訂出可行時間表,以盡快收緊相關排放標準至歐盟四期。至於新登記柴油私家車,將由2017年7月1日起收緊排放標準至加利福尼亞廢氣排放標準LEV III,並且不會接受只符合歐盟六期汽油車排放標準的柴油私家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