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光影:香港奇案跑馬地紙盒藏屍

201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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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馬地紙盒藏屍被認為是香港奇案之一。
香港首宗以科學鑑證定罪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於1974年12月17日揭開序幕,受害人16歲少女卞玉英遭勒死後,被藏屍於一個電視機紙盒內及棄置於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獸醫診所門外,警方後來拘捕於附近雪糕店工作的歐陽炳強,法庭最終判處歐陽炳強繯首死刑,他期間曾4度上訴,均被駁回,77年獲港督赦免死刑,改判終身。惟歐陽多年來堅稱自己並無殺人,直到97年,他才向刑期覆檢委員會承認殺人,最終於02年獲准有條件提前釋放。
1974年12月17日早上10時許,獸醫診所一名女職員發現有一個紙盒阻礙診所門口,故將紙盒移到行人路上,期間一名清道夫誤以為紙盒為診所棄置的狗屍與職員理論,其後打開紙盒方發現全身赤裸的卞玉英被摺藏於紙盒內。卞經檢驗後證實被人勒死,兩個乳房均被割去,身體多處地方均有瘀痕,生前疑遭人毒打,死後更曾被放於雪櫃冷藏,兇徒以麻繩將卞屈曲綑綁,再放於一個巨型紙盒內後棄置。
警方初步調查後發現卞死前曾到跑馬地尋找陳姓女友人,期間致電對方稱5分鐘後於電車總站見面,惟陳到達後卻未見卞。警方起初曾鎖定一名人稱「道友成」的男子,惟調查沒有重大進展,直至翌年1月3日,警方突然於獸醫診所毗鄰的安美雪糕公司拘捕職員歐陽炳強。
當年負責調查案件的是被譽為「光頭神探」的貝亞,警方於案件中利用科學鑑證及環境證據調查,政府化驗所當年從死者指甲中找到的269條纖維中,有7條與被告一件西裝纖維相同,陪審團亦因此裁定歐陽炳強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繯首死刑,令此案成為全港首宗以科學鑑證定罪的案件,惟當年有市民質疑科學鑑證定罪準確性,支持歐陽炳強上訴。
歐陽炳強被判罪後4度上訴,一直至倫敦樞密院,均全被駁回,至77年獲港督赦免死刑,改判終身監禁。歐陽炳強在獄中極守紀律,除要負責電腦印刷工作,又取得公開大學文憑。
事實上,歐陽炳強自入獄首5年開始,已獲刑期覆檢委員會考慮是否符合獲釋資格,之後每隔2年考慮1次,不過,由於他一直否認曾經殺人,委員會認為他沒有悔意,一直未有批准,直到97年,他才一改常態,向委員會承認殺人。最終歐陽炳強於02年被准許有條件提前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