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坐遊艇返港 保安主任指船最少3層高

20170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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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中)到庭應訊,他被指於2012年2月到澳門,再坐遊艇返港。(陳章存攝)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在任期間的貪污案今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於曾蔭權任特首期間,擔任特首私人保安主任的高級督察張日東作供。
張表示其工作是與同事輪班,為特首提供24小時保護。他翻查工作紀錄,表示在2010年11月5日下午5時05分,曾蔭權與妻子經皇崗前往內地,他有跟隨至過境。不過他表示,對6年半前的事不太記得,但就指當日跟慣常一樣,在邊境與中方保安人員交接之後便返回港境,不會跟隨特首入內地。此外,他亦是2012年2月26日,陪曾上電台《政好星期天》節目的保安主任。
辯方在盤問他時,指當日曾蔭權是要去江門赴宴,對此張表示沒有印象。另外他在盤問時透露,他也是在2012年2月到澳門,跟隨曾坐遊艇由澳門返香港的保安主任。他那天跟隨曾蔭權由澳門返港,先陪曾到坪洲行山,然後返回曾的住處。他表示那艘遊艇很大,最少有三層高,估計有30至40米長,船上最少有20人。
雙方律師都沒有問他,船上有甚麼人。控方只有問在他工作期間,有沒有見過黃楚標,他就表示對黃楚標這個人沒有印象。另外他在回應辯方盤問時確認,曾蔭權與妻子在禮賓府展示了很多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