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禁兼職體雕師 大狀申終審上訴失敗

201701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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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豪早前向上訴庭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今被駁回。(資料圖片)
大狀梁思豪不滿香港大律師公會禁止他兼職「體雕師」幫補生計,指有關限制侵犯了他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及違反《基本法》,梁原本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勝訴,但上訴庭於去年10月裁定香港大律師公會上訴得直,推翻原判。梁早前向上訴庭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上訴庭今早頒下判決書,駁回梁的申請,並下令梁向大律師公會支付訟費。
梁認為,案件涉及重大和影響廣泛的法律爭議,希望可上訴至終審法院,以澄清《基本法》第33條對香港居民自由選擇工作權利的保障,究竟只是保障香港居民不應被迫從事違反其意願的工作,抑或是保障香港居民可有限度地自由選擇自己的職業。
上訴庭雖認同該爭議屬於重大和影響廣泛,但認為梁未能就該爭議提出合理爭辯的理據,上訴庭不會就此爭議批准梁進行終審上訴,而梁提出的其他法律爭議都涉及與案情有關的爭議,上訴庭會由終審法院決定是否就此批出終審上訴許可。上訴庭因此駁回梁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