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光影︰1982年「雨夜屠夫」林過雲肢解案

20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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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林過雲,其連環兇殺及肢解案哄動全香港。
1982年2月12日,沙田城門河發現女性屍體殘骸,為這宗哄動全香港的連環兇殺及肢解案掀開序幕。最初警方調查一直毫無頭緒,直至同年8月中旬,灣仔一家菲林沖曬店發現客人委託沖曬的一批相片生疑,因當中竟全是祼女胴體及性器官解剖特寫,繼而報警處理,揭發這宗轟動一時的「雨夜屠夫」案。
案中任職夜更的士司機的林過雲先後殺害4名女子,然後將其屍體肢解,並割下性器官製成標本收藏,受害者殘肢則被棄於荒野河道,案件殘暴程度令人髮指,由於林過雲每次犯案都幾乎選擇下雨的晚上,故此被稱為「雨夜屠夫」。最終林過雲被裁定4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至今仍在服刑。
1982年8月灣仔謝斐道一家沖印公司接到一個客人委託沖印的相片,職員發現當中照片竟是一名女性被脫光衣服及綁起、女性性器官特寫鏡頭,甚至被割下的性器官,職員生疑請示上司,最後沖印公司報警處理。
8月18日警方接報後喬裝職員,待林過雲前往取照片時將其拘捕,警方其後突擊搜查林過雲於土瓜灣貴州街住所,於其床下底檢獲一批被人用防腐劑和藥水保存妥當的完整女性性器官及一些女性乳房,而且全部均加蓋密封,故未有傳出臭味。
警方起初一度懷疑林過雲的父親及弟弟與案件有關,將他們拘捕,二人均稱自己無辜,而林過雲亦一直默不作聲未有承認殺人,警方經一連串調查後,發現殘骸屬於4名死者,分別為陳鳳蘭、陳雲潔、梁秀雲及梁惠心。其中22歲的夜總會「媽媽生」陳鳳蘭的殘骸於2月12日在沙田城門河被人發現,她遇害當晚酒醉,乘坐林的的士被他以電線勒死,再被林肢解及割下性器官後棄屍,警方最終憑陳手上一個燕子及紅心紋身確認其身份。
而陳雲潔及梁秀雲則分別於5月及6月乘搭林的的士後被殺害,其後同樣被分屍及割下性器官後棄屍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最後一名受害者梁惠心於7月參加完謝師宴後,乘搭林的的士後被勒死及被姦屍,其後被肢解棄屍於大坑道山坡,而在肢解過程中,林過雲均有進行拍攝。
審判期間,林過雲是否患有精神病將決定他會被判謀殺抑或誤殺。陪審團最終裁定林4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判罪一刻林木無表情。由於香港自1966年起已停止執行死刑,林於1984年被改判終身監禁,至今仍在服刑中。
而「雨夜屠夫」碎屍案因轟動一時,該案的資料及部分死者的器官經家屬同意,被存放於鑑證科實驗室作為警務人員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