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曾罪成:恐失銜頭長俸 曾蔭權勢一鋪清袋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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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曾獲英國爵士銜頭(左圖)及獲大紫荊勳章(右圖),現在或被褫奪。(資料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貪事件於2012年被東方報業集團連環揭發後,廉政公署以逾3年的時間展開調查,終於2015年10月5日落案檢控,開創了香港開埠以來的紀錄,成為遭執法機關檢控的最高級官員。如今他罪有應得,除將失去自由,他早已「落袋」的特區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及英國爵士銜頭,預計大有機會被「搣柴」,他每月領取的約8萬港元長糧亦可能「凍過水」。
1967年加入政府的貪曾,由二級行政主任一直爬上公務員體系中最高級職位、政務司司長一職,享有多項令一般打工仔羨慕的福利,他於2002年退休,由公務員隊伍轉任問責班子成員,後來更登上特首寶座,年薪約為429萬港元。由於出身公務員系統,他當年退休時已即時獲得估計達1200萬港元長俸,之後每月再有約8萬港元長糧。根據《退休金條例》,若退休公務員犯了任職政府工作有關的罪行而對政府造成損害、或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罪行而與政府工作有關,可能被扣減、甚至褫奪長糧。
如今他被判罪成,除可能失去往後的每月長糧,收入頓失外,他出任公職期間所得的各項榮譽,也可能遭褫奪。貪曾於回歸前曾獲英女皇頒發爵士勳銜,其後於2002年獲特區政府頒發屬最高榮譽、用以表揚畢生為香港作出重大貢獻人士的大紫荊勳章。獲發大紫荊勳章的人士擁崇高社會地位,政府舉行七一回歸、十一酒會等大型活動時一般都會獲邀出席,每逢中央領導人來港,政府亦會安排大紫荊勳賢與領導人會面。大紫荊勳賢亦有權享用機場貴賓通道及貴賓室,海關會提供特別安排,獨立檢查行李。如授勳人士因被定罪入獄1年或以上,或行為影響授勳及嘉許制度的名聲,當局會考慮褫奪勳銜,每宗個案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准。
而英國亦設有榮譽封號取消委員會,如曾獲授勳的人士因觸犯刑事罪行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被專業團體撤銷專業資格、被受監管機構和專業團體譴責、或有證據顯示行為有損勳銜,委員會可建議撤回勳銜,交由英女皇作最終決定。該委員會自95年起,曾建議褫奪34名人士的勳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