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入獄:前座駕抵赤柱 兩人公務探曾蔭權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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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被判監20個月,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何駿軒攝)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上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獄服刑,而其入獄前一直使用的專用座駕「AM388」首次現身赤柱,車上載着一男一女並進入監獄。據悉,曾蔭權身為前特首,或有公務在身,可能有文件要交代及處理,需要時可接受公務探訪,與律師探訪一樣,只要在每日朝9晚5時段,探望時間及人數不受親友探訪的30分鐘限制。
今日(10日)下午1時30分,一男一女乘坐前特首曾蔭權之前使用的座駕「AM388」到赤柱監獄,相信是探望曾蔭權,今次亦是「AM388」於曾蔭權入獄後,首次在赤柱監獄出現。未幾,身穿啡色囚衣、戴上口罩的曾蔭權,左手手持文件,在懲教署人員押解下行經走廊步行前往探訪室,期間有在囚人士向監獄外高處守候的記者揮手,示意曾蔭權經過通道。
至下午3時20分,曾蔭權經通道離開探訪室,而車上一男一女亦乘坐「AM388」車輛離開。
雖然今次是本月第2次有人探訪曾蔭權,但據悉不會計算在親友探訪之內,因曾蔭權是前特首,即使已入獄,亦可能有公務及文件需要處理,故可接受公務探訪。根據懲教署規定,每名在囚人士每月可接受親友探訪2次,每次不多於3人,且不能超過半小時,但公務探訪及律師探訪則不受此限。
曾蔭權昨日(9日)已透過律師向高院上訴庭呈交上訴通知書,就其行為失當罪的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曾蔭權涉及的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需擇日重審,高院將於下周一(13日)進行聆訊前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