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活動工人離地工作無平台 勞處知法犯法
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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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上周日舉行的職安推廣活動上,有外判承辦商工人在高於2米的離地工作環境下使用梯具,涉違反職安健條例。(讀者王先生提供/資料圖片)
負責推廣職業安全的勞工處被揭知法犯法,縱容外判承辦商工人在高於2米的離地工作環境下使用梯具,涉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有市民上周日(19日)於勞工處有份籌辦的職安推廣活動上,拍到有2名工人僅用梯具爬上高於2米的地方整理橫額,而非使用適當的工作平台。勞工處承認,外判承辦商涉違反職安健法例要求,但死撐事件是承辦商在處方人員不察覺情況下發生,強調會採取相應執法行動。有業界炮轟勞工處說法推卸責任,是「離譜、嚴重失職」,認為處方有責任監管承辦商使用適當安全措施。
勞工處上周日於旺角麥花臣足球場舉辦「建造業安全獎勵計劃嘉年華會」,同場更有推廣職業安全及健康資料的展覽。不過,部門在推廣職安健的同時,卻被市民揭發現場有2名工人,僅用梯具爬上高於2米的地方整理橫額,涉違反《工作安全-梯子及升降工作平台簡介》中有關梯子的安全使用實務指引,即如工人工作時有下墮2米或以上的危險,則不可使用梯具作工作用途。僱主及承辦商須對有關工作預先評估風險,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使用工作平台代替梯具。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狠批,事件明顯反映勞工處知法犯法,「其實離地工作或高空工作,工作台真係好重要,勞工處冇理由唔知道,係嚴重疏忽!」他認為處方即使已外判活動予承辦商,亦有責任嚴厲監管承辦商有否切實使用適當安全措施,斥責處方在事件揭發後,推卸責任到承辦商身上,「咁同不負責嘅老闆有咩分別?睇唔到即係去咗蛇王啦!冇履行(監管)責任。」
他直指類似事件已非首次,早前亦有人於勞工處活動上發現有外判承辦商工人涉違反職安健條例,促處方加強巡查。陳補充,今年截至上月,已有6名工人因離地工作墮下死亡,與去年全年數字相若,形容「今年真係好恐怖!」他不滿至今仍未有僱主因工人死亡而被判囚,最多僅遭罰款數萬港元,要求加重刑罰。
勞工處承認,承辦商涉違反職安健法例規定,即僱主必須採取足夠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高處工作時安全,包括在可行情況下設置合適工作平台,重申處方有提醒及跟進承辦商工作,並已展開調查,採取相應執法行動,包括適時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