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當選:回歸後三任特首無人做足10年

2017032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歷屆三任特首無人做足兩屆、合共10年任期。(資料圖片)
香港行政長官按法例可以最多做兩屆合共10年任期,但九七回歸至今歷任三名特首,包括首任特首董建華、第二任特首曾蔭權及現任特首梁振英,均無人能夠做足10年,而且任期愈做愈短,依次是因「腳痛」下台的董建華約7年8個月,接替董建華的曾蔭權則有7年,但卸任後淪為階下囚,至於梁振英則只做一屆5年任期;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於競選期間曾發表「辭職論」,即如主流意見令其無法任特首就會辭職,雖然林鄭拒絕提出具體例子,政圈憂慮其事先張揚「辭職論」,任期隨時短過5年。
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換言之每名特首最多可做兩屆,任期10年。惟香港回歸20年,三任特首均無人能夠做足兩屆10年的任期。
董建華於回歸當日,即97年7月1日正式上任,於5年後自動當選連任,其第二屆任期原定直至07年6月30日屆滿,惟於03年,政府提出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引發50萬人上街示威遊行,高呼「董建華下台」,加上沙士令香港經濟轉壞,負資產家庭數目急升觸發民怨,董建華於05年3月以健康理由辭職,其特首生涯約7年8個月。
董朝政府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於補選特首時當選完成原特首的餘下任期,他於07年第三屆特首選舉中擊敗公民黨梁家傑,順利連任至2012年中,觀乎曾蔭權的7年特首生涯,最大的污點是於卸任特首前約半年,被揭發捲入連串貪腐醜聞,他於2015年10月被廉政公署起訴三項罪名,上月法庭宣判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判囚20個月,曾已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提出上訴。
至於第四屆特首選舉首次有建制派中人對壘,起初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被視為大熱門,但因僭建醜聞,加上於論壇上被質疑「犯天條」爆出行政會議機密內容,令原本大好選情急轉直下,曾任行政會議召集人的梁振英最終逆轉勝出,以689票擊敗唐英年及泛民候選人何俊仁當選。
梁振英於同年7月1日上任,任內爆發多項爭議,重建「香港營」的目標落空,甫上任就有反對國民教育爭議,2014年有違法佔領行動,隨後港獨思潮冒起,主張港獨的政黨政團打正旗號成立,而去年10月中,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於立法會宣誓時展示「香港不是中國」的港獨旗幟,觸發人大釋法「消獨」,游梁二人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而梁振英於去年12月初突然以家庭理由不角逐連任,因此任期只有5年,直至今年6月30日為止。
歷屆特首選舉結果
年份/候選人數目/候選人/當選人(得票)
1996年/3/董建華、楊鐵樑、吳光正/董建華(320票)*
2002年/1/董建華/董建華(自動當選)
2005年#/1/曾蔭權/曾蔭權(自動當選)
2007年/2/曾蔭權、梁家傑/曾蔭權(649票)**
2012年/3/唐英年、梁振英、何俊仁/梁振英(689票)@
2017年/3/曾俊華、林鄭月娥、胡國興/林鄭月娥(777票)@
* 負責投票選出特首的推選委員會由400人組成
** 負責投票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由800人組成
@ 負責投票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組成
# 董建華於05年以健康理由辭任特首,人大其後就補選特首任期釋法,是原特首的餘下任期
特首選舉新聞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