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工作履歷有出入 中介董事及銷售員被捕

2017041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外傭中介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銷售員被捕。(戴展邦攝)
一間外傭中介公司向僱主推銷女傭時,聲稱是已完成2年工作合約的「完約」外傭,惟其後被揭發「貨不對辦」,該女傭並未完成之前的2年合約。海關根據舉報,今日在旺角一間外傭中介公司辦公室,拘捕女董事及女銷售員,她們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涉事外傭中介公司有4間分店,分別位於旺角、荃灣、銅鑼灣及元朗。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僱主舉報,指透過中介公司聘請外籍女傭,據該公司提供的女傭工作履歷,聲稱她之前已完成一份為期2年的工作合約,惟事後僱主發現不符,於是向海關舉報。海關經調查後,今晨採取行動,掩至旺角彌敦道的中介公司,拘捕一名女董事及一名女銷售員(40及48歲),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外傭中介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2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香港外傭僱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表示,一般外傭有「完約」及「斷約」之分,前者為成功完成上一份2年期合約,可以在取得新簽證後可即時開工,後者則因不同原因主動中止合約或被解僱,須返回原居地等候新簽證,一般要花約一個月。徐表示,有外傭因工作表現差、盜竊、欠債等問題,被解僱而「斷約」,例如曾有僱主聘請女傭照顧嬰兒,惟女傭獲聘後才聲稱有長期病患,未能長時間照顧嬰兒,又或經常因小事報稱工傷要求休息等,最終僱主被迫將其解僱,連同逾萬元中介費、4000多元通知金及機票要損失最少2萬元,更要重新聘人,費時失事。
徐又稱,因「斷約」外傭問題多多,令現時大部分僱主拒聘用時好小心,一些不法中介公司便訛稱她們為「完約」外傭,以增加獲聘機會,從而賺取中介費,而「完約」外傭薪金一般較「斷約」高2至3成,故部分外傭願意鋌而走險,與中介公司合謀「講大話」。
由於在現有制度下,僱主無法核實外傭的工作紀錄,故只能聽取中介公司一面之辭,結果聘用後始知「中伏」,甚至有外傭會刻意「搏炒」騙取通知金,再以「完約」身份見工,令僱主損失慘重。徐提醒,僱主在聘請外傭時,應親身或透過視像通話面試,以了解其工作經驗真偽。僱主亦可要求查閱外傭的護照出入境紀錄,倘曾在短時間內多次出入境則要加倍小心,但長遠而言,認為政府應設立機制讓僱主查閱外僱工作紀錄。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該條例,任何商戶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