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年均1千公務員連放逾91日病假

2017042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公務員事務局的資料顯示,年均有1000人放取連續超過91天病假。(資料圖片)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回覆議員就財政預算案的提問,有議員關注公務員請病假的數字。公務員事務局的資料顯示,全港16萬多名公務員中,每年平均有1000人放取連續超過91天病假,而部門須為他們召開醫事委員會;若員工連續放取182天病假後仍然不宜執行職務,部門須再召開醫事委員會。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的資料,在2013、2014及2015年,公務員每年放取病假、包括工傷病假的總日數平均為96萬天。按公務員的病假程序,部門需要為連續請超過91天病假和182天病假的公務員召開醫事委員會,而近3年政府每年平均為大約1000個公務員召開醫事委員會。部分人放取病假時可獲支全薪、半薪或無薪,需按情況而訂。
資料指出,2015年放取病假數量最多的10個部門是香港警務處、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香港郵政、消防處、衞生署、入境事務處、房屋署、社會福利署和懲教署,但他們放取的病假日數,與公務員放取的總病假日數其實成正比。至於2016年的公務員病假數據尚在統計中,預計有關工作將在2017年第3季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