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例改革緩慢被轟 法改會稱難訂時間表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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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法改會提出的《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羅錦鴻攝)
香港早前發生多宗智障人士及未成年人士被性侵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現行性罪行情況。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早召開特別會議,與關注團體及人士討論法律改革委員會的《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內容。大部分團體及議員批評,政府就性罪行改革檢討進度緩慢及缺乏時間表,指性罪行改革愈慢,康橋之家性侵事件等愈不能彰顯公義。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駱浩成回應指,難以訂立確實的改革時間表,改革快慢需視乎政府進度,重申法改會會做好檢討工作。
法改會正就實質性罪行進行全面檢討,提交的《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是四份諮詢文件之中的第二份,當中建議包括將涉及性行為的同意年齡劃一為16歲,並應不論性別和性傾向;將年滿13歲但未滿16歲的人之間,就算經同意下進行的性行為亦一律訂為刑事罪行,但認同控方可行使檢控酌情權,以決定是否適宜對個別案件提出控告等。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蔡雪華狠批,香港性罪行較其他地區落後20年,擔憂若要再等待法改會完成4份諮詢文件,相關罪行條例將再落後10年,促加快檢討進度。
民主黨代表陳世傑亦炮轟,香港性罪行條例早在50年前制訂,屬過時及嚴重不足,他同時關注法改會提出,將年滿13歲但未滿16歲的人之間經同意下的性行訂為刑事罪行的建議,促參考類似台灣的「兩小無猜條款」,即若發生性行為的雙方均未滿18歲,被告可獲減輕或免除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