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雨需否返工? 打工仔要知的權益

2017052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當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陳德賢攝)
黑雨到了,打工仔還需上班嗎?天文台今早11時半發出今年首個黑色暴雨警告,根據勞工處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當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道路可能嚴重水浸和天氣情況惡劣。僱主應為僱員安全着想,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事先已協定有關工作安排。
僱主亦應考慮交通狀況,彈性處理一些僱員因實際困難而未能上班或準時上班。如果僱員在黑雨期間已經在戶內工作地點,就應該留在原處當值,而戶外工作則應該暫停,並到安全地方暫避,直至有關天氣警告取消或天氣情況許可為止。
勞工處表示,在可能情況下,僱主應向仍須在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上班的僱員提供接送服務,或向他們發放特別交通津貼。由於暴雨屬無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僱主不應因為僱員在惡劣天氣下不能上班或準時到達工作地點,而扣減他們的工資。僱主更不應以此為由,即時解僱僱員。
工聯會鄧家彪表示,一般工種而言,僱主不應在黑雨時要求僱員上班,除非僱員已經出門或即將回到公司,因應安全起見應先返回公司。鄧又說,有些僱主在入職前,已經與僱員提及有關上班安排,可能因應工作需要,需要有人在黑雨期間當值。他又指,部分工種情況特殊,例如紀律部隊、醫療、運輸業等,則可能需要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