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落幕 曾自揭大使爆廖暉贈千萬解困

201706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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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右)曾以廖暉贈他千萬元巨款助他解財困作為抗辯。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上任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高層款項這宗震動政商界的貪污案,由廉署接獲密函開展調查,至今日(14日)最終判決,歷時達9年之久。若由許仕仁首次作出不當行為計起,距今更長達17年,期間許歷任職金局行政總裁、新地顧問,進而爬上政府第二把交椅的政務司司長,卻因入不敷支陷入財困,疑似獲中央官員接濟,到最終淪為階下囚,成為當時因涉貪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其起跌之劇烈,教人分外唏噓。有立法會議員就表示,終院裁決已發出清晰訊息,公職人員不能陷入利益衝突中,在高位者更應有最高的道德操守。
回顧本案歷史,廉署最初是在2008年收到匿名人士透過律師致函投訴,指許仕仁在2000至2003年出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時,無申報獲新地免租入住禮頓山豪宅,指許有利益衝突之嫌。許現被定罪的其中一項不當行為,便是他在此時段處理職金局租用新地物業時,無申報與接受新地貸款及與新地商談新顧問合約。廉署立案調查後,更查到許後來成為新地顧問,復重返官場的前後,仍收取新地巨款,情節較密函更嚴重。不過,這名告密者真正身份,至今仍無人知曉。
廉署調查至2013年,終決定拘控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陳鉅源和關雄生。與此同時,許仕仁的財困問題亦隨着他被捕而浮現。東亞銀行同年入稟向他追討欠款,有傳金額超過5000萬港元,許亦在同年因無力還債而被頒令破產。
許仕仁過去一直予人識玩識歎的形象,本案在2014年開審,其錦衣美食的消費習慣被公開人前,奢華生活情況令人咋舌。其消費紀錄顯示,他吃頓晚飯動輒數萬港元,又熱愛搜購貴價紅酒、及嗜好豪遊歐洲日本等,一年開支超過1000萬港元。他自辯時更披露,他的「大使」作風連中央亦知道,他稱在決定2007年棄官從商後,港澳辦前主任廖暉曾挽留他,他向廖解釋因財困無法留任,但之後不久,他便收到一筆神秘千萬港元巨款。他其後再跟廖暉碰面,廖對他說「依家幫咗你,唔好咁大使喇!」至於此事是真是假,外人無法證實。
  
就終院今日的裁決,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終院已向公眾發出清晰訊息,公職人員不能陷入利益衝突當中,若收受利益更無可避免會令公眾質疑,特別是在高位者,就更應有最高的道德操守,不能瓜田李下。他又指今次裁決對調查或司法人員均有參考作用,冀執法機關對特首梁振英UGL案徹查到底。廉署發言人則歡迎終院裁決,並指本案顯示廉署維護香港廉潔的決心,不論涉案者背景、身分和地位,廉署均嚴格依法辦事,鍥而不捨、不偏不倚地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