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同人同車全保價有別 墊底費差33倍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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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若選購綜合汽車保險,發生事故時無論車主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得到保障。(陳章存攝)
消費者委員會調查發現,市面上的「綜合汽車保險」(全保)保費相差可超過1倍,不同渠道購買的保費也不同和各保障計劃更設不同類別及金額的「墊底費」。消委會去信24間提供私家車綜合汽車保險的保險公司查詢,最終收到7間公司回覆共10個計劃,另有5間表明不參加及12間未有回覆,部分未回覆及不參與的保險公司在官方網站有提供較詳盡產品資料,消委會收集了當中7間,共7個計劃一併比較。
汽車「全保」的保費高低取決於多項不同因素,例如汽車牌子、型號、市值,駕駛者年齡、駕駛經驗等。消委會模擬不同年齡、職業、駕駛年數及車款,分別到各保險公司的網上平台取得「全保」即時報價。結果發現,同一名駕駛者與同款汽車在不同保險公司所獲的報價差異頗大,例如一名40歲從事文職的人士,以一輛2017出廠的豐田Alphard 350投保,有7個保險計劃能提供即時報價,保費由最低14,815港元至最高29,630港元,相差達1.4倍。而另一名40歲從事文職的人士,以一輛2017出廠的本田Jazz 1.5 RS投保,「盜竊損毀自負額」(墊底費)可相差接近2倍至33倍,最低和最高分別為1000港元及34,993港元。
調查又發現,一般保險公司的網上平台,不會為25歲以下或駕駛年數少於2年的駕駛者作即時報價,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為這類駕駛經驗較淺的司機設額外的「墊底費」。
保額方面,法例規定第三者傷亡最低保障額為1億港元,至於第三者財物損毀保障,17個計劃分別設200萬至500萬港元為上限。 不同計劃亦會提供各式的額外保障,但消費者須留意條款及限制,例如大部分計劃都會提供「新換舊」的賠償,當受保汽車被盜或完全損毀,保險公司會以同款新車作賠償,不過不同保險公司通常會附加嚴格限制,例如受保人必須是首名登記車主、意外須在汽車首次登記12個月內發生,而受保汽車的牌子及型號必須在港有售,即水貨車便有機會不獲此保障。
香港去年底曾發生「假車保」騙案,有騙徒假冒保險中介人,偽造汽車保險保單,騙取多達數百人的保費。消委會提醒車主應小心選擇保險中介人,或可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並透過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PIBA)的會員登記册,核實對方身份。收到保單資料及文件後,亦應透過保險公司提供的網上賬戶查詢系統或電話熱線核實保單真偽,以及核對各種資料是否正確及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