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澳「天池」嬉戲污水源 2人各罰500元

201707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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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澳水澇漕集水區是大澳居民的食水來源之一,但早前屢次成為市民嬉水熱點。(資料圖片)
有「天池」之稱的大嶼山二澳水澇漕集水區,早前再有2人因嬉水被警方拘捕,昨日(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各被判罰款500元。
案情指,今年6月,水務署接獲投訴,指有人擅自進入二澳水澇漕集水區嬉水,污染食水水源。水務署隨即聯同警方採取行動,拘捕2名郊遊人士。他們在集水區嬉水,違反《水務設施條例》。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各被判罰款500元。
水務署發言人指,集水區和水塘是飲用水的水源,市民有責任確保它們不受污染。郊遊人士在觀賞該些地方的景色時,不應忘記保護珍貴水源。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任何人士進入水務設施浸洗或沖洗,即屬違法。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0元和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