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警署警長認被告曾稱好合作

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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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英偉(圖)於案發當日拘捕男被告郭陽煜。(黃知樂攝)
執達主任與警方於2014年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時遭遇阻撓,20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在高院續審,律政司一方繼續傳召拘捕被告的警務人員作供。
拘捕男被告郭陽煜的警署警長程英偉作供指,當日在彌敦道亞皆老街交界,當警方宣讀最後警告之後,他見到郭在內的4至5人不願離開,遂口頭警告對方,但郭在內的數人未有理會他,繼續逗留更坐下來,他遂上前將郭拘捕。惟片段可見,郭在最後警告期間欲走向左右兩個缺口但都被阻止,之後郭跟另一被告岑敖暉一同被推到路邊。程同意當時跟郭對話過,亦向郭表示「你可以走」,但突然另一班警察出現喝令各人「坐返低」並要將各人拘捕。程亦同意當時郭說過:「我係好合作,我好想離開。」
程並向法官陳慶偉確認,郭被喝令坐低之時,就是他在供詞中指郭不理警告仍然逗留的情況,陳官遂表示:「唔係佢唔想走,係你哋唔比佢走喎。」
至於拘捕被告趙志深的警員亦指,趙一直身處在彌敦道山東街交界不肯離場的人群中。片段可見趙一直在吳文遠附近,一行人隨人群向尖沙咀方向後退。警員同意到接近登打士街的時候,人群遇上路障,有人大叫:「警方,後面已經無路喇,唔好再推進唔該。」
拘捕女被告陳寶瑩的女沙展供稱,在11時許警方於山東街作最後警告後,陳在20分鐘後均未有離開,最後將她拘捕,警誡下她表示「我無嘢講」。
而負責拘捕黃浩銘的警員則供稱,見黃在執達主任宣布執行禁制令至警方作出警告,他都沒有理會繼續在馬路上徘徊並拿着揚聲器叫囂,遂跟從上級指示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