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隊天堂鳥控經理人公司誹謗 索懲罰性賠償

201708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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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鳥」三名成員入稟高院,控告其經理人公司誹謗。(資料圖片)
男子組合「天堂鳥」(BOP)去年以被迫拍攝不雅照片為理由,提出與其經理人公司創富文化集團解約,結果引發雙方展開多場訴訟。「天堂鳥」的三名成員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對方於今年5月向傳媒發表誹謗他們三人的聲明,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對方以相同或類似的言論誹謗他們,並向對方索取懲罰性賠償。
三名原告包括葉灝基(Gordon)、歐鎮源(Tyrese)和許俊豪(Lincoln),被告是創富文化集團有限公司。入稟狀指,被告於今年5月10日向傳媒發表了一份聲明,該份聲明的標題是「創富文化集團與組合天堂鳥合約糾紛聲明」,其內容屬誹謗和失實,令到三名原告在情感、品格和聲譽上受到傷害。入稟狀更指,該份聲明惡意誣造事實指三名原告是滋擾和刑事恐嚇的主腦。三名原告認為,該份聲明的內容是蓄意令他們的業務受損,因此向被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