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話:司機撞狗冇例管 聯署修例惹熱議

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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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狗、猴子不在道路交通條例保障範圍之中。(受訪者提供相片/設計圖片)
踏入動物診所,消毒藥水味撲鼻而來,兩旁狗籠內傳出不絕的叫聲,一隻劈頭有6吋長鮮紅色傷疤的「撞車狗」lucky妹一瘸一拐,四肢均有手掌大損傷。義工輕撫牠的傷痕嘆道:「牠叫做lucky妹,因為牠已經是撞車狗中最幸運的一隻。」走進診所深處,才發現這些不幸在公路上被車輛或有意,或無意輾壓過的毛孩不計其數。
現時法例規定,司機如撞到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必須停車,動保團體毛孩守護者前日(9月3日)發起十萬人聯署行動,推動修改《道路交通條例》,將貓、狗、猴子加入到條例的涵蓋範圍之中,希望大眾及駕駛者能正視及尊重動物。流浪貓狗和人一樣,同樣是活生生的生命,在一周接獲5宗狗隻被車輾斃或重傷事故後,義工深感法律條例落後。她稱,甚至曾有人目擊小巴司機蓄意車死狗隻,之後仍可若無其事,認為現時無法例懲治撞死流浪貓狗不顧而去的司機。
「我哋去到站頭搵到個司機,佢話:『車到狗咋嘛?我以為車到人呀你哋咁大陣仗!』」義工阿琪最痛心的一次經歷,是拯救一隻撞車狗,「就到診所時隻狗突然間唞大氣,失禁,嘔血,喺我大脾上走咗!」另外,亦有乘客曾目擊紅VAN司機輾過路中流浪狗,隨後大呼:「唉!真係車到,我都估會撞到㗎喇!」 
獸醫Ronnie亦大嘆撞車狗最難救:「好多時候嚟到見到個肚漲晒,攞枝針一抽出嚟全部血嚟,最多打開個肚睇下出血嘅地方,但好多時候都太遲,救唔返。」
「你鍾唔鍾意貓狗都好,你唔好傷害佢,佢都係一條生命,有感情!」聯署行動發起人之一Kent坦言交通意外有時候難以避免,但一念之間手執生殺大權,若司機撞狗沒有不顧而去,而是停下來為受傷動物尋求協助,牠們或者不至於失救至死,就算當場輾斃,花費少許金錢為其善終,亦是作為有良心、有道德的人的一個負責任做法。
網民對「我支持改動道路交通條例,保障弱小生命!」號召一呼百應,聯署短短兩日已獲得逾萬人支持及近8千次分享。Kent希望將行動推至立法層面,並直言要有足夠民意,才能令政府感受到修例的急切性。
東網記者向警方查詢有否因車死動物或狗隻而被檢控的紀錄,警方發言人回應指沒有備存相關數字。發言人又指如接報在馬路上發現動物屍體,會派巡邏人員到場了解,如相信事件沒有可疑,會交由相關部門人員安排將屍體移走及清洗受影響的路面。
網民有話說:
C.k Kenny:我揸車搵食,有時都會見到有動物行出馬路,不過只要揸車時留心啲,安全啲,我絕對相信好多時可以避免撞到動物。
Lam SindyJulia:香港政府到現在仲係用緊60、70年既法律治港,你哋有阿媽生,佢哋(動物)冇嗎?點解永遠都要動物來遷就人類呢種自私自利嘅生物。
Ywl Lap:其實不如改下例!如果貓狗亂咁衝出馬路,主人應該要負上刑事責任!駕駛者其實都好無辜,大家諗嘢唔好咁一面倒,有揸過車都知部車唔係話停就停!最大責任應該係主人同棄養者!
黃祖名:點解貓同狗係無?香港人鍾意養牛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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