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陲後又邊陲 漁護前高官憂郊野公園被發展

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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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邀房協研郊園邊陲建屋,包括馬鞍山郊野公園範圍。(資料圖片)
港府最近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檢視香港未來土地供應,有意見認為應發展部分邊陲土地作房屋發展,惟郊野公園用地受社會關注。香港測量師學會今早(16日)舉行研討會,討論保育或發展郊野公園。香港測量師學會規劃及發展組主席龐錦強在致詞時指,發展邊陲用地為有爭議性的議題,除了需要建設房屋予市民,但另一方面亦需要珍惜及保留珍貴土地資源,認為發展郊野公園用地前,要先仔細想想,香港是否再無其他用地可發展,必須利用郊野公園用地,亦要考量哪種發展適用於郊野公園附近。
漁護署前助理署長王福義則指,郊野公園用地只可在別無他選的情況下才可選擇。他指,發展郊野公園用地與現時環保及氣候變化的條例相違背,同時與政府所設定的環保目標不配合。他續指,根據氣候變化2030+,政府需重視森林,但現時卻因發展而破壞環境,與協議有衝突。王坦言,郊野公園無所謂的「邊陲地帶」,郊野公園有其完整性、持續性及永久性,「邊陲之後又邊陲」,最終整個郊野公園均會被發展。
發展局前局長馬紹祥指,香港並不缺乏土地,因香港有過千平方公里的土地,惟大多是郊野公園或綠化用地,他坦言尋找合適土地發展是「粒粒皆辛苦」。他認為要盡快為下一代建設足夠房屋,否則令他們對前景失望,又指發展「無絕對嘅啱與錯」。馬續指,郊野公園僅為其中一個選項,是否需發展公園仍需公眾討論及評價是否值得開發,他相信數據能說明一切。
香港中文大學地理及資源管理系客座教授林超英指,發展郊野公園並非必要,認為應考慮擴建重要還是市民建屋重要。林建議,郊野公園用地為最後選擇,應先發展現有土地,其後便是棕地及不受保護的鄉郊用地,再之後才考慮受保護的鄉郊用地,最後才是郊野公園,因為郊野公園為市民最低成本可休息的地方,而樹林的保留可吸收二氧化碳,不認為應發展郊野用地。
規劃署署長李啟榮指以往亦曾有郊野公園遭發展的先例,如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因發展需要工程必須通過隧道大欖郊野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