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9本簡體書 熱血公民鄭錦滿罪成罰款三千

201709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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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被裁定罪成。(何全泰攝)
綽號「四眼哥哥」的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去年涉嫌將9本公共圖書館的簡體字兒童圖書丟進垃圾桶,並拍片教人「消滅」公共圖書館的簡體字書,他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他否認控罪,受審後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案件今(19日)於九龍城法院裁決,被告鄭錦滿被裁定罪成,罰款3000港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任職議員助理和網台主持,他因為信念而犯案,並非出於私利,而有關簡體字書問題亦屬公眾議題。辯方強調本案不涉暴力,又沒證據顯示有人跟隨被告的行為並造成混亂。辯方又指,被告雖不認罪但表現合作,而控方在案發後一年才將案帶上法庭造成延遲,對被告心理構成影響。
裁判官判刑時,斥被告行為自私和愚蠢,又指他信念已根深蒂固,感化對他並無用處,考慮到本案與一般盜竊案類同,決定判罰款。
鄭錦滿被控於去年3月29日,在何文田九龍公共圖書館內,偷去屬於香港政府的9本圖書。根據控辯雙方不爭議的事實,被告當天在4樓的兒童圖書館內,將9本不得外借的簡體字兒童參考圖書,丟進該層電梯大堂的垃圾桶內,該些書同日被清潔工發現,9本書共值逾500港元。
另外,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警方協助法庭執達吏執行禁制令,清理亞皆老街「佔旺」現場,律政司事後控告17人藐視法庭,指他們違反禁制令,其中鄭錦滿認罪,並於今年3月被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