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釋放有毒物質 污染泥土海洋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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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力推廣電動車,回收電池成效卻差強人意,恐釀成生態災難。
政府大力推廣電動車,回收電池成效卻差強人意!近年電動車數量飆升,但政府回收電池相當龜速,壽命約7年的電池湧現「退役潮」,惟過去3年回收量僅數十枚,未及退役車輛的一半。電動車電池體積龐大,又難以分拆回收,外國一般作二次重用,本地學者及汽車業界均憂慮,電動車電池處理不當,直接棄置恐釋放有毒化學物質,污染泥土及海洋,甚至可製作骯髒彈!
「有啲車主一年就要換電池,個需求都幾大!」電動車電池回收引起關注,身兼香港電動車協會創辦人的車主周英瑋表示,電動車電池一般壽命約7年,部分車主更要提早更換,車廠提供的電池保養則為8年,自電動車引入本港至今,開始湧現電池「退役潮」。他指出,大部分車廠回收電池後卻未公布電池去向,政府對此亦愛理不理,他擔心電池處理不當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電動車電池一般又大又重,其中兩款本地銷量高的電動車電池均安裝於車底,由多枚電池板組合而成,體積之大佔據整個車底,面積比一張雙人餐桌更大,重量則佔整架車約3成,約450公斤。
運輸署數字顯示,過去3年電動車登記數字急速上升,截至今年6月已逾1萬架。雖然2010年登記的電動車電池目前大部分須退役,環保署過去3年回收的電動車電池,由2015年僅0.2噸,升至今年6月的16.5噸,惟若按一枚電池重約450公斤計算,實際數量只有30多枚,同時只及2010年登記車輛數量一半。
香港大學電機電子工程系教授鄒國棠稱,電動車普遍使用鋰離子電池,現時雖有技術可回收電池中的鋰離子,惟成本較高,而且各車廠生產的電池化學成分不一,難以集中回收重用;在未有足夠舊電池數量下,本地亦難以開設回收廠。
鄒續稱,由於鋰離子電池內含重金屬及酸性化學液體,部分亦可能含鎳及鈷等元素,全部含毒性,若胡亂棄於堆填區,重金屬恐洩漏並污染泥土,破壞生態,若附近有農田,更可能直接影響出產的蔬菜;若然被棄海邊,就會污染海洋,魚會吸收有毒物質,到人類進食這些魚時就會影響健康。他建議政府可推行生產者責任制,加強約束車主合法回收舊電池。
「嚟緊會陸續有好多電池退出嚟,一時之間好難處理幾千舊電池,冇一個國家肯接收呢啲電池!」理工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鄭家偉亦指,電動車電池體積大,對環境是一大負荷,而且出口亦難,而鋰電池與一般汽車起動電池不同,後者可拆下金屬及硫酸部分回收或棄置,但鋰離子電池化學結構複雜難以拆解,只能整個重用或棄置,惟現時本港未有相關回收廠,當局必須正視。
電動車電池棄置除會造成污染,當中的鈷更被指可製成骯髒彈。不過,香港教育大學科學與環境學系副教授曾耀輝解釋,電動車電池的鈷與具放射性的鈷-60不同,改變涉及龐大資金及技術困難,以棄置電池製作骯髒彈機會甚微。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稱,混能車(Hybrid)同樣裝設高容量電池,一般車房可以為電動車提供電子部分以外的維修工序,雖有指引要求鋰離子電池交由持牌回收商處理,惟車房需支付額外費用,加上未見政府嚴厲執法,不排除部分車房將廢電池直接丟棄。他又指,歐洲及美國等地回收退役電池會改裝成其他用途,如起重機及吊機電池,亦會集結放在鄉村重作發電及儲電之用。
環保署發言人指政府一直與電動車供應商溝通,確保他們按《廢物處置條例》依法處置廢電動車充電池,現階段退役電池數量不多,只有個別因損壞而未能修復的電池需運往外地循環再造。任何人士非法收集、存放或處置化學廢料即屬違法,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署方至今未有不當處理電池的檢控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