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利益案 劉焱供稱公眾冀曾蔭權以身作則
201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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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與妻子曾鮑笑薇早上約9時20分抵達法院應訊。(何天成攝)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港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3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曾蔭權與妻子曾鮑笑薇早上約9時20分抵達法院應訊。曾蔭權的胞弟曾蔭荃及胞妹曾璟璇亦有到庭。
法庭今開始傳召證人作供,首位證人是行政長官辦公室前常任秘書長、現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劉焱。劉焱確認在曾蔭權的委任文件、聘用合約,以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等,都強調了要避免利益衝突的重要性,以確保政府運作透明、公平及公正。
劉焱又同意,特首並非問責制高官亦非公務員,不受該些守則所規範,但公眾期望他作為政府領導,會遵守同樣的原則規範,並向全體公務員及政府官員以身作則。
現年72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之下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有關控罪指,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涉嫌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即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身份的作為或不作為,即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