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10人案押1月裁決 官拒開槍警作供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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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農曆新年初一至初二期間爆發旺角暴亂。(資料圖片)
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案,其中10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磚和破壞警車,遭控以暴動和刑事毀壞等共逾十項罪名。其中1名被告已承認暴動罪等候判刑,其餘9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案件今早(9日)在西九龍法院續訊,第7被告鄧敬宗續作供。案件現押後至本月19日進行結案陳詞,法官亦決定案件於明年1月8日裁決。
鄧敬宗表示,去年2月8日晚上10時半,相約朋友到旺角,他在朗豪坊外見到有大批市民和警員,而警員於12時許清場,有市民被胡椒噴霧噴中。他之後和朋友到洗衣街打桌球和掟飛鏢。至凌晨3時許(2月9日),他和友人花園街和山東街,見到有人「燒嘢、掟嘢」,便和友人湊熱鬧,並用手機拍下燃燒的物品。
鄧一方原打算傳召開槍警員黃慶威作供,但法官指鄧的證供和本案不相關,不准該名警員作供。
另外,鄧作供時,控方庭上讀出鄧早前錄取的口供。鄧在口供中稱,他和友人在案發2月9日凌晨2至3時,在西洋菜南街一帶見到有人掟磚。有男子派手套予鄧,吩咐他幫手撬磚,然後把磚交予叫他撬磚的人士。
鄧庭上確認口供所述是真確,但他否認控方所指,自己知道把磚交予他人後,他人會向警員掟磚。此外,警方事後在其電話WhatsApp中,發現一段語音訊息,由被告電話發送予另一人,內容為「我哋喺度玩緊暴動」,鄧庭上承認語音由他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