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未完即入DR 失婚女醫指未夠資格做總監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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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允齡出庭自辯。(李志湧攝)
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各被控誤殺罪,案件今(2日)於高院續審。
負責為三名事主施針的女醫生、即第三被告麥允齡出庭自辯,麥供稱,她於2006年在中文大學醫學院畢業,曾經在不同公立醫院的不同部門實習,2009年她在瑪嘉烈醫院接受麻醉科專科訓練,但未完成訓練便加入DR集團,她亦從未接受血液科、腫瘤科及細菌學專科訓練。麥透露她現時失婚,有一名18個月大的女兒,說到此時她語帶哽咽。
麥指她見工時見過周向榮,知道周是DR集團創辦人及老闆,她在DR工作期間非常尊敬及欣賞周,覺得周為人勤力;她知道周擁有幾間具規模的公司,認識不同醫學範疇的專家,對醫學資訊相當熟悉,因此她非常信任周。她到過肇事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出席開幕禮及健康講座,對APSC的設施印象深刻,設施甚至比她在中文大學讀書時在實驗室見過的更先進。
麥指她在DR全職工作,但無參與公司管理,入職初時她跟隨DR另一名資深醫生學習,並接受使用因子槍、注射Botox透明質酸等訓練,又到過台灣及南韓跟隨整形外科醫生學習抽脂、眼袋眼皮等小手術的訓練。根據合約她的每月基本服務費由6.2萬至7.2萬港元不等,另有2.8萬港元每月保證獎金。就每次提供CIK療程服務而言,她可額外收取1000港元,她有參與銷售CIK療程,每次成功向客人售出CIK療程,可再分到療程價格0.5%佣金。
但麥強調,推銷療程產品由美容顧問負責,她不會主動向客人推薦特定療程,若然客人購買療程後,想了解療程更多詳情,她會協助講解。她認同CIK療程跟皮下注射及靜脈輸注等療程,均屬於醫療程序,醫生對病人有謹慎責任,但她不認為CIK必須被看待成用作醫治的療程。2012年10月4日事發後翌日早上,她仍在公司工作,但此後她再無為公司做任何工作。
麥允齡供稱,2011年11月,即DR集團推出CIK療程前數個月,她與周向榮夫婦、周向榮胞姊周欣欣、內地著名女高音王霞及次被告陳冠忠等人,與來自日本的小田治範教授飯局,她首次從小田教授聽聞NK療法(CIK相類的療法),小田表示該療法除了醫癌病外,也可套用在沒有患癌的病人身上,提升抵抗力,而且是安全沒有副作用。
2012年2月7日及8日,她與周向榮夫婦及陳冠忠等人到廣州軍區總醫院,向該院血液科總顧問肖揚教授學習培植CIK細胞的製作步驟,肖提及CIK療程的功用及副作用時跟小田教授所說的相似,肖更表明CIK製品的輸注劑量、製品必需進行細菌及病毒測試等。
麥供稱,她直至今次審訊,始知APSC在申請美國血庫協會(AABB)認證的表格上,填寫她的名字為醫務總監,但她直言自己未夠資格擔任總監一職。麥又指DR除了美容中心的手術室放有急救指引外,中心未有書面的療程操作指引供醫生參考。麥允齡未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6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