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谷卓恒又捲官司糾紛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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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卓恒要求法庭頒令宣布黃偉誠已不是信全有限公司的董事。(資料圖片)
《成報》主席谷卓恒連同他全資擁有的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聲稱於注資入《成報》期間,向早前因深圳美貸網一案而被內地法院判監7年的王雪華取得一間有值錢資產的公司,但該間公司的前董事黃偉誠未經谷的同意,於近日向公司註冊處登記文件,試圖顯示自己仍是該間公司的董事。谷卓恒要求法庭頒令宣布黃已不是該間公司的董事,並下令公司註冊處作出糾正和禁止黃處理該間公司的資產。
兩名原告包括谷卓恒和他全資擁有的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4名被告依次是黃偉誠、信全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處處長和王雪華。入稟狀指,《成報》的母公司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於2005年被聯交所停牌,王和韓中文化投資於2014年初有興趣投資成報傳媒集團,以便使它復牌。谷於2014年4月至11月期間,借出了1880萬港元給韓中文化投資,由王做貸款擔保人。
入稟狀稱,韓中文化投資失敗,成報傳媒集團於2015年3月被聯交所除牌。韓中文化投資其後向成報傳媒集團追討1880萬港元,成報傳媒集團因無力還債,於2015年8月被法庭頒令清盤。王則因為犯罪而於2016年5月被內地判監,谷於今年1月與王達成協議,以1港元象徵性代價收購全數韓中文化投資的股份,而韓中文化投資持有值錢的資產,即信全有限公司股份。
入稟狀指,根據信全有限公司於2015年2月的一項書面決議,黃已被免除該公司董事的職務,而高等法院已於2016年12月30日頒發禁制令,禁止黃和陳美蘭向人表示自己是信全有限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但有人未經谷同意,於早前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文作,顯示黃2013年7月開始一直是信全有限公司的董事。谷卓恒興訟要求法庭頒令宣布黃已不是該間公司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