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土地登記錯漏多 查冊中心年蝕百萬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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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被指土地登記冊記項裏的手民之誤或資料不一致。(新聞處)
審計署公布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土地登記冊記項裏的手民之誤或資料不一致,在2012/13及2016/17年度期間,每年獲更正的土地登記冊錯誤,總數介乎5737至7564項不等。
土地註冊處備存逾300萬份土地登記冊,在1986至1997年期間進行的電腦化工作,人手備存的土地登記冊轉為電腦化記錄。審計署指,2370萬份土地文件中,出現資料不一致等錯誤,其錯誤包括人手轉為電腦化時出現手民之誤、註冊時已出現錯誤等,需要作出更正。
審計報告指,在2012/13年度至2016/17年度期間,每年獲更正的土地登記冊錯誤,總數介乎5737至7564項不等,2016/17年度已有7320項錯誤,常見錯誤包括公司名稱寫錯,如將「Ltd.」錯誤輸入做「Ltd」。
審計報告又指出,部分提供查閱土地登記冊等服務的查冊中心使用率低,分別位於荃灣、大埔及元朗設於政府大樓內的新界查冊中心,其營運虧損每年持續上升,在2016/17年度,營運虧損分別為132.8萬、107.7萬和157萬港元。荃灣的查冊中心於2015/16年度更錄得約203萬港元的虧損。3間中心的人流量亦較低,在2016/17年度,荃灣、大埔及元朗的查冊中心平均每天訪客人數只有35人、40人和76人。
審計署又指出,不同服務方式價錢亦有差別,舉例指要查閱財務報表的影像記錄,公司註冊處會向要求下載副本的登記用戶收取每份21港元,但親身要求提供印文本的使用,則要收取每份35元。
審計署亦在報告提到,《土地業權條例》於2004年7月制定後,2017年9月(即制定後13 年)仍未生效。署方認為,土地註冊處在制訂後的檢討中,發現該條例須作出大量修訂,似乎低估實施《土地業權條例》和土地業權註冊制度所涉及問題和工作的複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