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墮樓案母轟警Hea查 議員促警道歉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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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貴邨4歲女童墮樓身亡,其母轟警方搜證馬虎。(林家諾攝)
女童墮樓慘劇懸案,2011年當時僅4歲女童因發燒在香港仔華貴邨10樓寓所休息,其母外出回家驚見女兒墮樓身亡。經警方調查後認為屬「意外死亡」,但死者母親有懷疑,控訴至死因庭,最後判決為「存疑裁決」,要求警方需進行更全面和徹底的搜證。死者母親陳女士力數警方多宗「Hea查」罪行,包括事後一直未有與她錄取口供、警員到場干擾案發現場且未有紀錄,及未有於現場進行指模搜查等,她批評警方做事馬虎,「好似對小貓小狗一樣,對貓狗都可能仁慈,但佢係個人呀!」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收到陳女士求助,指責警方處理案件馬虎。案件發生於2011年12月,警方接案調查發現一女童墮樓死亡,事後一直未有找過報案人(死者母親)錄取口供,即使她再三主動要求錄口供,卻遭當時調查的西區重案組一隊拒絕;直至報案人帶同律師到警署要求,才成功遞上口供。
陳女士指出,警方調查指其女兒於廚房爬上約60厘米煤氣爐後,再爬上80厘米的工作台然後從右方的窗跨到已打開少許的窗門,再墮下身亡。當時有警員自行將窗打開卻未有紀錄,直至在死因庭上才承認推開窗門。
死因庭經過一年研訊,一致裁定「存疑裁決」,死因裁判官陳碧橋就建議警方在搜證方面要徹底及更全面。涂亦就此事向警方查問,最終警方回覆指「除非具體指出警方搜證工作中哪一方面出現問題,否則本署不能就有關事件作進一步檢討」。
直至2014年,陳女士正式向警察投訴科進行投訴,事隔兩年後警方調查結果認為並無過錯;監警會同意其調查。陳女士批評警方的調查能力,未有跟足程序,「(警方)根本沒當是一回事,只是憑警員自己主觀和推測。」涂亦表示,會再要求監警會覆核事件,和要求警方改進,甚至要求道歉。
警方晚上回覆東網查詢時表示,警方於徵詢法律意見後,相信案件不涉及刑事成分,亦不會向任何人士作出起訴。警方指,投訴警察課接獲相關投訴,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調查,調查結果由監警會通過,投訴警察課已通知投訴人有關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