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推新指引 強調航空公司不應拒輪椅客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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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后」余翠怡分享殘疾運動員乘搭飛機的難處。(受訪者提供)
香港曾發生輪椅人士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的事件,平等機會委員會今天(13日)推出全新的《香港無障礙航空簡易指引》,介紹無障礙旅遊及行動不便人士在使用航空服務時的權利及義務。當中強調除非因合理的操作或安全理由,否則航空營辦商不應以乘客有殘疾或行動不便為由,拒絕乘客預訂機位,或拒絕讓持有有效機票及已預訂機位的乘客登機。
有「劍后」之稱的輪椅劍擊運動員余翠怡在指引中分享經歷,指運動員經常要乘搭飛機出外比賽,但轉機時一般不能使用自己的輪椅,只能使用當地機場提供的輪椅。由於不是度身製造,座位可能過闊,且不能自行推動,比較不便。
余翠怡又指,輪椅必須寄艙,有時候在搬運過程中會損壞,她有隊友的輪椅曾試過整個支架變形,結果一星期都只能使用後備輪椅,對他的生活有很大影響。
指引指出,殘疾人士一般毋須證明自己的殘疾或行動不便,除非航空公司懷疑有詐,才會要求出示殘疾證明;他們亦可因應本身的需要而要求預留合適座位。雖然殘疾人士可要求機艙服務員提供合理的協助,如放置或提取手提行李、助行器等,但機艙服務員不會提供餵食、服藥、如廁或抬起乘客等個人服務。如果乘客要求協助離開機艙,一般會被安排最後離開機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