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遺產案 三太母女質疑無醫生證明宜立遺囑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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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瑞英及林明珠向遺囑執行人律師張定球,提出進一步質詢。(資料圖片)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的遺產案今早(3日)在高等法院再進行聆訊,林伯的三太顧瑞英及他們的女兒林明珠,向林伯指定的遺囑執行人律師張定球,提出進一步質詢,要求張回答多條與遺囑和遺產安排的問題。顧氏母女的律師指,雖然林伯簽遺囑時有3名醫生在場,但至今未有任何證據顯示,有醫生證明林伯的精神狀況適宜立遺囑,令人感到十分驚奇,因此要求法庭下令張回答相關問題。法官押後判決。
按顧氏母女的律師引述張的證供,張曾為林伯處理法律事務達30年,張於2004年9月接獲指示,要為林伯草擬一份遺囑,並會由張做執行人,由於張將會出任遺囑執行人,故張找其他同事為林伯草擬遺囑,張的同事用了6個星期草擬該份遺囑,期間提供了多個版本,張沒有積極參與,但會與對方交談。
張的證供又指稱,到了2004年12月3日簽署遺囑當日上午,張到達林伯的住宅,當時有3名醫生在場,其中1人為林伯的家庭醫生,另外2人,張相信是有需要時為林伯提供醫療照顧。林伯在其二太太余寶珠的大廳簽署遺囑,而林家的成員當時則坐在大廳的梳化上。
顧氏母女的律師表示,余寶珠和林建岳母子是巨額遺產的受益人,而林伯當時已90歲及曾出入醫院,林伯當時的心智是否健全會影響到余氏母子是否能夠繼承遺產,當時雖有多名醫生在林伯的身邊,但似乎無醫生證明林伯當時的精神狀況是否適宜簽遺囑,情況令人感到十分驚奇。顧氏母女因此向張提出質詢,要求張答覆是否知道有醫生被指派去證明林伯的精神狀況。
另外,林伯於2004年12月8日,即他在立遺囑的5天後,把其名下33.7%麗新製衣股份贈送給Wisdoman Limited,再於同月14日把Wisdoman Limited轉名給余氏母子。顧氏母子認為,林伯既然已立遺囑,便不用再進行該宗交易,事件可能反映林伯簽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因此向張提出質詢,要求張答覆對該宗交易的所知。
張透過律師反對指,顧氏母女提出的質詢只涉及張的所知,與林伯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無關,法庭不應下令張回答該些質詢。張的律師表示,張已表明自己沒有指示任何醫生去證明林伯簽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張的答覆已很清楚,不用再回答有關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