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牌盔甲搬至貨Van 控方指梁天琦黃台仰挑撥群眾

20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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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梁天琦及黃台仰用擴音器說出挑撥群眾的說話。(資料圖片)
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在內5人,事後被控煽惑暴動、暴動等共6項控罪,控方今午(21日)繼續開案陳詞。控方指,2月8日當晚,警方接報有的士意外撞到途人,警方遂增派機動部隊到場協助處理事故。
控方庭上播放片段顯示,當晚約10時20分至10時半,黃台仰站在電箱上用揚聲器呼籲群眾讓路給的士離開,但同時呼籲群眾繼續圍堵警員。片段顯示有在場人士高呼「黑警」,但亦有一名在場男子勸喻群眾離開,該男子大叫「你哋走啦,你哋走咗人哋就生意興隆」、「走啦,你哋又唔係劉德華」。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續指,在的士離開後,警方為有效地令阻塞街路的群眾離開,故嘗試把高台推入砵蘭街內,並嘗試在高台呼籲人群離開,但此時開始有人用雜物擲向警員,此時約為午夜12時。
郭指警方其後被迫無奈地向山東街方向後退,但仍受群眾擲物襲擊,故警方無奈向群眾施用胡椒噴霧。之後警方與人群於砵蘭街山東街方向對峙,期間黃台仰不斷用擴音器慫恿群眾衝擊及指駡警方,且慫恿他們向警方擲物。
郭其後播放警員拍攝該段時間的情況。片段所見,晚上約11時47分警方嘗試推高台進街道,但被群眾阻擋,有女警呼籲:「唔好再推警方防線」。此時片段見到有一客貨車泊在路上,黃台仰爬上車頂,用擴音器指責警員衝進來推跌市民,且仍不斷推進。
郭棟明指,片段中亦見到有人從該客貨車內伸出頭部,該人正是本案首被告梁天琦。約11時52分警方開始向後退,黃此時亦有叫警方後退,「唔好衝擊市民」。片段所見,近午夜12時在山東街及砵蘭街則有人向警方擲膠樽等,更有人舉高垃圾桶。
控方指,2月9日近凌晨1時開始出現不尋常情況,有人將盾牌和盔甲搬到黃台仰站立的客貨車,警方本想派員跟黃對話,期望平息局面,但黃不合作,黃台仰及梁天琦用擴音器說出挑撥群眾的說話。控方播放片段顯示,梁天琦用擴音器向群眾說:「如果你哋接受有班公安城管可以隨時趕走人,你哋唔係香港人,如果你哋係香港人,就留喺度保護我哋嘅文化、城市……佢哋份糧係香港人交稅,佢哋應該服務我哋,唔想屈服係公安城管之下就留喺度,我哋本民前會一直留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