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衝鋒警查毒品案惹官非 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拘控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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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重案組今日拘捕3名衝鋒隊警員。(資料圖片)
3衝鋒警查毒品案惹官非,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拘控!東九龍總區3名衝鋒隊警員前年於黃大仙巡邏期間,在一間酒樓對開發現一名男子有可疑,遂將其截停調查,期間有人疑將一個袋掉到地上,警員發現袋中有小量懷疑冰毒及吸毒工具,遂將他拘捕帶署及錄取口供。惟在案發2日後,疑犯與家人及律師向警方投訴,聲稱案中證物不是在物主身上找到,否認與毒品有關,要求警方徹查。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探員翻查上址附近便利店的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當日有人拋下一個袋,其後疑犯及證物被帶走。綜合現場及有關口供,懷疑警員的處理程序有問題,警方隨即展開內部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警方今日將負責該案件的3名衝鋒隊警員拘捕。
警方發言人證實,東九龍總區重案組今日控告2名男警務人員(34及44歲)、一名女警務人員(31歲)合共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將於3月13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該3名警務人員於2016年12月在黃大仙處理一宗藏毒案時,涉嫌影響證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該3名警務人員今日涉案被捕及被起訴。警方強調,如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定必嚴正處理。
據悉,被捕3人包括一名男警長及一男一女警員,其中涉事女警懷有身孕,惟疑因受查期間面對巨大壓力小產。另外,警方在調查該宗案件期間,發現疑犯有毒品相關案底,其後再涉及另一宗毒品案。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指出,一般情況下,警員從疑犯身上「斷正」搜出毒品,相比目睹其逃跑時將毒品拋出,檢控成功機會的確較高,執法人員或因此給予假口供,此「畫蛇添足」的情節,雖比起無中生有地「插贓嫁禍」較輕微,但亦屬嚴重罪行。執業律師黃國桐表示,無論疑犯拋棄證物前,證物原本是否藏在其袋中,警員畫蛇添足的行為已屬違反事實,有造假之嫌,足以令他們成為不可信的證人,辯方更可質疑該警員其他部分口供的可信性,反令檢控難度增加,亦令自己惹上官非,隨時前途盡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