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終院押後書面判決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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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夫婦涉誹謗案今在終審法院續審。(資料圖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其妻子許步明,於2011年聯署發電郵誹謗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其一對子女的案件,終審法院今(7日)聽取陳茂波夫婦代表律師的陳詞。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多次追問許步明發電郵一直在追求甚麼,指如果她是想要校方決定盧光漢的子女有作弊,而她對自己發布言論的真偽漠不關心,便可能構成「惡意」發布,但如果她想維護學術的公信力或學校的透明度,則可能有分別。不過,陳茂波的律師沒有直接回答該問題。
陳茂波夫婦即答辯方的代表律師指,法律假定一個人發布言論時是真誠相信自己說真話,要由原告一方提出證據去推翻該假定,陳茂波夫婦與盧氏一家無仇無怨,而且互不相識,但無證據顯示許步明在發布涉案的電郵是不相信自己說真話。首席法官卻指,一個人對自己說的話有強烈信念,不等同他相信自己說的是真話,要視乎情況而定。
答辯方的代表律師稱,如果原審法官給予陪審團正確的指引,陪審團絕對不會裁定答辯方「惡意」發布涉案電郵,而上訴庭已糾正了該錯誤,改判答辯方勝訴,因此應維持上訴庭的判決。
首席法官則問律師,如果原審法官沒有給予陪審團錯誤的指引,便應該維持陪審團的裁決,並且可以不理會上訴庭的裁決。答辯方的律師指,即使原審法官沒有錯誤引導陪審團,陪審團的裁決仍有可能基於誤解。首席法官續指,上訴庭沒有親眼看到許步明作供,而案中很多爭議都是應交由陪審團裁決。
答辯方的律師續指,陪審團裁定答辯方發出涉案的第一份電郵沒有「惡意」,沒有證據顯示,許步明在發出其他涉案電郵時已改變了想法。不過,法官陳兆愷卻指,涉案電郵的措詞可能反映了她的想法,不同電郵的語氣有不同,答辯方的律師承認不同電郵的語氣有改變,但指許步明的想法卻沒有改變。
答辯方多次強調,許步明真心相信她在涉案的電郵所寫的內容屬實,雖然令她有該信念的理由可能不合理,但她仍受法律的免責條款保護。答辯方要求終審法院維持上訴庭的判決,但如果終審法院決定下令重審,希望可作出指示,改由一名法官一人審理本案,不再用陪審團。雙方律師已陳詞完畢,終審法院押後另日書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