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案苦主撐設動物警察 怨漁護署拒還遺體

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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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的愛犬慘遭毒手。(袁志豪攝)
粉嶺華明邨早前發生懷疑連環毒狗案,其中一名受害的狗主黃小姐今日(8日)於一個論壇上發言,促設立動物警察,「我哋明白警方對於佢哋(狗隻)無專業知識,對於佢哋習性唔清楚,搜查同搜證方向以及效率都有影響。」
清明節當日下午約3時,黃小姐的父親在華明邨一帶放狗散步,一直有留意狗隻舉動,包括有沒有亂吃東西等,並無發現有咀嚼動作,但其後愛狗口吐白泡和抽搐,送到獸醫診所,但最終返魂乏術,獸醫懷疑死因是中毒。她已報警處理,已知有7隻狗同樣中招,部分已經求助立法會議員劉國勳,亦有報警,警方在案發現場檢走粉末化驗。
黃嘆謂,現時面對的困難來自漁護署,因署方要主人簽署一份自願放棄有關狗隻的文件,才會進行驗屍工作,驗屍後亦不會將屍首交還主人。「我哋願意同警方合作,但都想有個骨灰帶返屋企,但漁護署話既有做法係咁。」
她表示,明白並非每位警員了解動物習性,亦有警員質疑狗隻隨便吃到街上的老鼠藥致死,「其實狗唔會亂食嘢,何況啲藥都唔係第一日放。」黃希望成立動物警察令警方搜查專業化。
漁護署回應指,根據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守則,如有動物遺體經由該署解剖化驗,所有送交獸醫化驗所的動物屍體均需按特定醫療廢物方式處理,屍體不會交還予動物主人。而獸醫化驗所日常會處理各種有高度傳染性的疾病測試,包括對野鳥及家禽屍體進行的禽流感測試等,為保障公眾健康,不會把曾處理的動物屍體歸還予相關人士,以減低將高度傳染性的疾病散播至社區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