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Uber車禍保險不詳 誰來賠償
20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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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前晚發生四車串燒,釀成一死四傷的嚴重車禍,揭發死者為Uber司機,其中一名傷者為Uber女乘客,這是Uber登陸香港近四年來首宗涉及傷亡的交通意外。Uber表示已按法例規定,為所有香港的Uber車程安排第三方保險。但有保險業界認為,因Uber未有公開保單內容,在保險條款「唔清唔楚」下,能否有效保障車主、司機及乘客存疑;Uber司機亦猶如「日日揸住個炸彈喺街跑」危及公眾,促請Uber應盡快公開保單條文,以釋市民疑慮。
喪生的Uber司機許祈偉(五十歲),洋名Rusty,已婚,居於天水圍,據悉疑有長期病患。根據運輸署資料顯示,肇事寶馬房車於二○一三年首次登記,登記車主為死者本人。記者向許的親友查詢Uber在意外後有否作出承諾,一名女親友表示「無,我哋未處理」。
Uber香港發言人確認,車禍涉及一名Uber司機夥伴及一名Uber乘客,公司對今次意外非常傷感,並向司機夥伴的家庭表達深切慰問,亦已聯絡受傷的Uber乘客作出協助。Uber又表示,已按《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 272 章)的規定,為所有香港的Uber車程安排第三方保險。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去年二月Uber宣布與美亞保險香港(AIG)合作,提供的「團體汽車共乘」責任保險,聲稱由司機接載乘客至下車一刻均受保障。惟該保單有效期已於去年九月卅日完結,Uber亦未有公布最新詳情。他指出,該份保單為Uber與美亞保險商議「度身訂造」的商業保單,坊間並不存在這類產品,今次車禍造成人命傷亡,但保險條款至今未有公開,形容「我同你都冇睇過份保單」,實在難以知悉今次意外的賠償事宜,認為乘客以至市民皆欠缺保障,Uber司機有如「日日揸住個炸彈喺條街度跑」,對公眾有潛在風險,呼籲Uber應盡快公開保單條文,釋除市民疑慮。
羅又補充,在今次意外中,Uber乘客、的士司機及乘客、七人車司機及電單車司機等受害人,可向三方包括寶馬車主、司機及Uber索償,但目前寶馬車主及司機已身亡,故相信只能向Uber追討,若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賠償金額有機會由法庭決定。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表示,不論是否Uber司機,法例規定車主和司機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故乘客必定獲得保障,惟Uber是否對車主和司機有充分保障則存有疑問,促請Uber應盡快交代。
陳續指,Uber對車主及司機的保障範圍等細節未明,假如Uber的保險未能保障車主及司機,屆時車禍中涉事的車主和司機或需要承擔向乘客的賠償,即使事件中的司機已身亡,保險公司亦有權要求將其遺產用作賠償。
事發於前晚九時許,許接「柯打」到九龍塘喇沙小學接載姓周(卅九歲)女子往大角咀君匯港,至亞皆老街與窩打老道交界天橋,失控越線與載客的士迎頭相撞,一輛尾隨的士的七人車及時煞停,後至的綿羊電單車收掣不及撞私家車尾。
許昏迷周女受傷,姓梁(六十歲)的士司機爆頭浴血,與受傷姓梁(卅二歲)女乘客被困,姓劉(卅九歲)鐵騎士亦受傷。許送院不治,的士司機、的士女乘客危殆,Uber女乘客情況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