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修路申延期獲批增七成 掘完再掘又塞車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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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工程不時延期,令居民飽受塞車之苦。(李志湧攝)
掘路工程是塞車主因之一,審計署發表報告指,路政署批出的一般挖掘准許證和基本建設工程挖掘准許證的數目,雖已由2010年的13,297張減至2016年的8921張,但同期獲延長有效期的挖掘准許證數,卻由727張增至1293張,增幅高達78%,期間所延長的有效期也由平均48天增至91天,增幅為90%,意味挖掘工程對交通影響一直有增無減。
審計署又揭發路政署未有盡力減少道路被「掘完又掘」,該署的區辦事處原本要協調挖掘同一路段的30米範圍內的工程(如把不同的挖掘工程合併在一個共同壕坑進行),而一般不會在3個月內向其他申請人就同一路段發出挖掘許可證,以免重複開挖。但路政署對於在同一地方但未合併的挖掘工程,只要申請人修訂工程時間表,使工程相隔3個月或以上,該署便會向其簽發挖掘准許證,結果有關工程只是推遲進行,道路開掘次數並沒有減少。
路政署的巡查及執法工作亦受質疑,審計報告指,路政署審查組截至去年12月,就施工中的掘路工程整體巡查覆蓋率只有43%;而違規情況一直沒有改善,在2013至2016年間,有4類常見違規項目,包括沒有連續的防護欄圍起障礙物或隔開人流、未有為行人維持最少的淨行人路闊度、沒有展示准許證及未按臨時交通安排圖則設置標誌,數字一直維持在同一水平。
至於在工程完成後,區辦事處會在7個工作天內進行竣工視察,以確認工程是否完成和是否接納道路修復工程。審計署發現,承建商未符修復工程標準的個案,由2011年的5294宗增至2017年的6191宗;截至去年底,更有多達2581宗修復工程超過2年仍未完成,可能影響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