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協會斥撤對沖方案增成本 倡政府共同分擔

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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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強積金對沖備受爭議。(資料圖片)
港府早前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初步構思方案,代表100間物業管理公司的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批評方案令僱主成本大增,最終需轉嫁小業主,建議劃線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由僱主與政府共同承擔,並增加供款率及延長補貼期。
政府提出劃線制取消對沖構思,要求僱主每月額外按僱員薪金供款1%至專項戶口,累積供款至僱員年薪15%封頂,同時政府向僱主提供172億港元兩層補貼,補貼期12年。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指新方案大增物業管理成本,最終業主需承擔取消對沖帶來的負面財務影響,小業主過去數年剛從最低工資立法致管理費大幅上升的影響平復過來,政府應避免推行令小業主生活負擔百上加斤的政策。
該會會長陳志球表示,新方案間接鼓勵一些無良公司在兩年內解僱員工,以逃避支付巨額長期服務金責任,減少員工待遇,影響員工忠誠度,令勞資關係緊張。不過政府沒有提出補救措施幫助已額外供款,但不足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的公司。
該會建議政府和僱主均按僱員薪金作額外1%供款,劃線後政府承擔一半遣散費及長服金開支,另外亦建議僱主每月額外供款由1%按年平均遞增至5%,上限為僱員總薪金3成,政府補貼期增至25年。該會已將建議提交勞工及福利局。